門診、復健須知
門診看診、過號 處理原則:
一、預約掛號請準時,報到後會依預約掛號順序叫號及按燈號。
二、預約掛號遲到、過號:
依現場看診號碼順延3號看診。一位以上過號則依現場報到順序看診。
例如:現場燈號15號,此時過號有2、6號,看診順序為16、17、2、18、19、6 以此類推。
三、醫師安排照X光或其它檢查者,號碼安排依現場順序安排延後3位看診。
四、若遇90歲以上患者或急重症(外傷或以推床入院)病患,本院將優先安排看診。
五、本院另有即時門診(掛號費1,000元)。
復健中心注意事項:
一、治療時段如下~
週一至週五上午八點到晚上九點,中午不休息。
為維護您的治療品質,請最晚在晚上八點前報到。
週六上午八點到下午六點,中午不休息。
為維護您的治療品質,請最晚在下午四點半前報到。
二、看一次門診可做六次治療,須在掛號後30天內做完,
若超過30天或做完六次,欲再接受治療,請重新掛號門診。
三、若六次未完成即重新掛號者,療程次數重新計算,次數無法累計。
四、復健2-6次需酌收部分負擔50元(榮民、福保、職災者免收)。